(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1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应到委员3人,实到3人,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及不再单独聘任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已实现实质性趋同,且境内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审计资质,公司自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起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和披露财务报告,不再单独聘请境外审计机构,2025年度A股及H股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均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一并承担。该议案将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