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9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该规则明确了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职责、构成及工作程序。审计委员会由不少于3名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主任由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及高管履职、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工作、评估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制度有效性,并对聘用或解聘外部审计机构、财务总监任免、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提出审议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召开年度、半年度和季度业绩会议,也可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履职所需经费及聘请专业机构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