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澄星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就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刘晓光主持,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与通知一致。出席会议的股东(含代理人)共2名,代表股份276,934,6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9175%。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对1项议案即关于应收账款质押的议案进行表决,并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获审议通过。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