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金辉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由董事会于2013年1月1日采纳,并于2026年1月1日最新修订。委员会旨在协助董事会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监督董事提名政策、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及性别平等政策的执行,并每年检讨其有效性,同时负责定期评估董事会表现。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名, majority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主席亦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决议以多数票通过。委员会获授权征询外界专业意见,并可邀请具备相关经验的外界人士出席会议。主要职责包括:检讨董事会架构并提出建议;物色及提名合适董事人选;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就董事委任、重选及继任计划提出建议;检讨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及提名政策;并向董事会汇报。委员会需向董事会提交企业管治所需资料,并在公司网站及联交所披露职权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