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薪酬委员会职权范围)
MiniMax Group Inc.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股份代号为0100,其薪酬委员会根据董事会于2025年12月23日通过的决议案成立。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就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政策及架构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设立规范透明的薪酬制定程序;评估相关人员的表现;审核并批准激励计划(包括《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第十七章所述的股份计划)及董事服务合约条款;就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待遇提出建议。委员会成员须由董事会任命,多数应为符合《上市规则》独立性要求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主席亦须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由任何成员召集,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委员会有权接触管理层,并可在必要时获取独立专业意见。委员会需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并确保无董事参与自身薪酬的厘定。委员会还需审阅因职位终止而产生的赔偿安排,确保其公平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