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法律意见书)
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花园转债”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调整,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与募集说明书承诺发生重大变化,触发附加回售条款。公司已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董事会,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临时股东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根据规定,可转债持有人可在公告指定期间内,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未转股可转债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公司需按规定履行回售公告及结果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