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连交易及须予披露的交易 - 并表巴陵新材料)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1月8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将上海金山巴陵新材料有限公司(“巴陵新材料”)纳入本集团合并报表范围的议案。本次修订后,尽管本公司与湖南石化仍各持有巴陵新材料50%股权,但本公司在股东会表决权比例调整为51%,并取得董事会多数席位及董事长、总经理的委派权,实现对巴陵新材料的控制。因此,巴陵新材料将由湖南石化合并报表范围内转移至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成为本公司的附属公司。本次安排构成关连交易,且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须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的申报、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同时属于须予披露交易。本公司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并聘请申万宏源作为独立财务顾问。通函预计于2026年2月9日或之前发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