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明确其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及议事规则。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主任委员,负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建议、薪酬政策制定、绩效考核等工作,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本细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