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内部信息保密制度)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管理,规范内幕信息知情人行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内部信息保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董事会为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秘书为保密工作负责人。公司要求对重大信息实行内部流转保密,建立保密责任人制度,严禁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在信息披露方面,公司必须在证监会指定媒体第一时间披露信息,不得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替代正式公告。制度还规定了泄密应急处理机制、财务信息保密措施及违规处罚措施,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本制度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