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三)。该意见书对交易目的、交易对方、差异化定价合理性、股东特殊权利清理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本次交易属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旨在加强控制与资源整合,提升协同效应。相关协议条款已清理,交易定价合理,符合市场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