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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米生活控股(01667.HK):根据上市规则第13.13 条作出披露内容摘要

(原标题:根据上市规则第13.13 条作出披露)

迪米生活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667)于2026年1月8日宣布,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迪米链与一家从事电子雾化产品及医美雾化产品研发、制造和销售的中国公司订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迪米链将成为该合作方在中国的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并在新技术开发等方面提供支持。协议项下将签订一系列交易协议,包括履约保证金协议。迪米链需在收到书面通知后支付人民币2000万元(约2220万港元)的履约保证金,该款项为免息无抵押,合作方须在协议终止或届满后15个营业日内全额无息偿还。合作方控股股东已就履约保证金提供个人担保。由于履约保证金超过上市规则第14.07(1)条所界定资产比率的8%,公司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13及13.15条履行披露义务。董事会认为交易条款公平合理,符合股东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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