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云南金浔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636)发布了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文件。提名委员会由董事会设立,成员不少于三名,多数应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成员由董事会委任,任期不超过其董事任期。委员会主席由董事会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并由董事会委任。秘书由公司秘书担任,可另行委任合资格人士。委员会可召开会议,会议通知须至少提前14天发出,除非全体成员豁免;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其中至少一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会议决议须获过半数成员通过,书面决议亦有效。委员会负责审阅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评估董事资格与独立性,物色并推荐董事人选,推动董事会成员多元化,制定继任计划,并协助董事会绩效评估。委员会需审阅企业管治政策、培训机制、合规制度及操守准则,监督公司遵守上市规则情况。委员会有权获取公司资料,聘请独立专业意见,并获得足够资源支持履职。委员会主席须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回应股东提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