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计委员会-职权范围)
云南金浔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636)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明确其职权范围。审计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过半数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中至少一名具备合适专业资格或会计、财务管理专长。委员会主席须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由董事会委任,成员任期不超过其董事任期。审计委员会秘书由公司秘书担任,可另行委任其他合格人士。
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其中至少一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决议须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书面决议同样有效。委员会负责审阅公司财务报表、监督外聘核数师的独立性和审计程序,审议核数师薪酬及非审计服务政策,并就其委任、重聘或罢免向董事会提供建议。
委员会还负责审查公司财务申报制度、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内外部审计协调运作,监督内部审计职能的资源与成效,并审阅外聘核数师致管理层的函件及回应。此外,委员会承担企业管治职责,包括制定操守准则、监察合规情况、培训发展机制及向董事会汇报企业管治守则遵守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