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关于香山股份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的专项说明(修订稿))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计师对前次募投项目未达效益、商誉减值、境外收入真实性等问题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前次募投项目中“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及运营平台开发项目”为研发项目,不涉及效益测算;“目的地充电站建设项目”因交流桩利用率低、销售单价低于预期等原因未实现效益。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相关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境外收入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