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诉讼结果的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就湖南恒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拖欠24个品种研发费用事项提起诉讼。近日,公司收到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令恒生制药支付研发费用62万元及相应逾期支付违约金。案件受理费13,980元,阳光诺和负担4,980元,恒生制药负担9,000元。公司已对相关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诉讼事项对公司当期及期后利润不会构成负面影响。目前案件尚在上诉期内,最终执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