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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能源(02688.HK):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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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2026年1月7日,执行人员接获UBS AG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就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交易作出的披露。相关交易于2026年1月6日进行,涉及该公司普通股。交易性质包括因客户主动发出买卖盘所驱动的Delta 1产品对冲活动,以及以包含相关证券的一篮子证券或指数为参照基础的衍生工具交易。其中,Delta 1对冲活动买入527,300股,总金额约1076万美元;卖出110,700股,总金额约226万美元。另一类衍生工具交易买入16,100股,金额约32.88万美元;卖出合计16,600股,金额约33.88万美元。所有交易均以人民币结算。UBS AG为与受要约公司有关连的获豁免自营业务商,交易为其自身账户进行,且相关证券占比低于已发行同类证券的1%,亦低于一篮子证券或指数价值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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