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兴业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苏州兴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等原因离职的情形及程序。制度规定了离职生效时间、补选时限、工作交接要求、持续义务及持股管理等内容。董事辞职或被解任后需继续履行未完成的公开承诺,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且在一年内仍负有忠实义务。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