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由3名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且至少1名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专长。委员会主任由独立董事担任,每年在公司工作不少于二十个工作日。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阅公司财务资料,审查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准确性;监督内部控制体系的设计与运行;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协调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师关系;监督外部审计师的独立性及非审计服务政策;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工作并审议其年度计划与报告;对公司经营决策、风险管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建立履职评价制度并向监管机构报告;监督薪酬管理制度实施情况等。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会议,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相关议事规则、回避制度及信息披露要求亦在细则中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