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6年1月))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等原因离职的情形及程序。制度规定了辞职报告提交、继续履职情形、解任条件、补选时限及法定代表人变更要求。离职人员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移交,继续履行公开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且须持续承担保密义务和责任。公司有权对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离职人员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