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5〕371号文同意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由于债券分期发行,本期债券名称由“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变更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分品种发行,品种一简称“26长城01”,品种二简称“26长城02”。名称变更不影响原签署法律文件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