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因实施股份回购,导致公司总股本与实际参与分配股份存在差异,故进行差异化分红。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262,496,300股,回购专户持有3,670,100股,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合计派发51,765,240.00元。经计算,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的影响小于1%,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