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吴祝平、金敖大于2026年1月5日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确认双方于2014年9月1日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继续有效。双方在公司经营管理决策中保持一致行动,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以吴祝平意见为准。本次补充协议签署后,公司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化,仍为吴祝平、金敖大,有利于公司控制权稳定及发展战略的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