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核查意见。经核查,公司不存在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主体资格;激励计划内容及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激励对象未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亲属,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委员会认为该计划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一致同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