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德林海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玉溪德林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就星云湖项目第三阶段进度款监管问题提起诉讼。法院一审判决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通知银行解除对6,352.50万元进度款的监管,玉溪子公司对该款项享有支配权;水利局需按年利率3%支付自2025年6月12日起至解除监管日的违约金。案件受理费429,426元,由原告负担70,001元,被告负担359,425元。判决尚未履行,最终影响以审计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