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星光电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签字律师的专项说明)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已于2025年9月26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原签字律师唐雪峰因个人工作变动离职,不再担任本次发行签字律师。经核查,签字律师拟由唐雪峰变更为王阳光,杨依见律师继续担任签字律师。变更后的王阳光律师具备法律硕士学历和执业资格,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领域包括证券发行与上市、并购重组等。杨依见和王阳光律师已同意承担相应责任,对前期文件予以认可,并承诺保证后续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本次变更不会对发行申请造成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