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收到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24)粤0106民申45号、(2024)粤0106民申52号、(2024)粤0106民申5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公司就陈德宏质押股票执行异议案件提出的再审申请。该案件源于九江银行申请执行陈德宏质押的13,509,768股公司股票,公司曾于2022年11月提交执行异议申请,2023年10月被法院驳回。2024年3月公司申请再审,现再审申请亦被驳回。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不产生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