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独立性要求、提名选举及更换程序、职权职责等内容。独立董事应占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以上,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须保持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独立董事可行使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发表独立意见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经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