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2025年12月31日修订))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对外捐赠管理办法》,明确对外捐赠应遵循自愿无偿、量力而行等原则,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捐赠财产须为合法可处分资产,禁止捐赠主要固定资产、权属不清财产等。捐赠受益人应为外部单位或社会弱势群体,不得用于内部职工或关联单位。重点支持突发事件救助、乡村振兴、民生事业、绿色发展等领域。对外捐赠纳入预算管理,超5000万元预算或单笔超3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预算外捐赠按金额分级审批,500万以下由经理层审批,500万至2000万由董事会审批,2000万以上由股东会审批。捐赠应通过公益性机构或政府部门执行,并依法披露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