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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高集团(01622.HK):根据上市规则第13.25(1)条附注(a)所作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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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根据上市规则第13.25(1)条附注(a)所作公告)

于2025年12月31日,力高地產集團有限公司收到黎穎麟先生作为150,000,000股力高健康生活有限公司股份(相当于该公告日力高健康已发行股份总数的75%)的联名及个别接管人和管理人发出的函件。该股份由公司全资附属公司铭高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根据融资协议抵押予渣打银行,作为1.5亿美元融资的担保。其后,该融资及相关担保权利经转让,中万国际有限公司成为唯一贷款人,R&O Trust and Agency(HK) Limited担任融资及担保代理。由于融资项下已发生违约事件且未获纠正,担保可强制执行,R&O已行使权力委任接管人。接管人有权接管、登记、收取股息及出售被抵押股份。公司正全面检讨财务状况,并与贷款人磋商和解或还款方案。董事会将持续评估相关行动对法律、财务及营运的影响,并适时按上市规则发布进一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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