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与管治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Prudential plc提名与管治委员会的职权范围于2026年1月1日生效,经董事会于2025年12月10日批准。委员会由董事会主席、高级独立董事及至少一名额外非执行董事组成,主席由董事会任命, ideally为董事会主席或高级独立董事。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三次会议,法定人数为两名不受影响的成员,其中一名须为主席或高级独立董事。秘书由公司秘书或其代名人担任,负责提供会议资料及记录。
委员会职责分为两部分:一是提名职能,包括检讨董事会及下属委员会的组成、继任规划、董事提名与任命、在任董事评估、董事会绩效评估及利益冲突审查;二是管治职能,包括监察企业管治框架、检讨合规情况、审议重大管治发展,并协同审核及风险委员会监督附属公司管治安排。
委员会须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工作,编制年度报告相关内容,并确保披露符合法规要求。委员会有权获取资源、聘请外部顾问、进行调查并定期评估自身表现,每年检讨其职权范围并向董事会提出修改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