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原告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彭小勇,请求法院撤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并由公司承担诉讼费用。原告认为该次董事会决议在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及决议内容上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存在严重程序瑕疵,损害了股东的提名权和知情权。公司回应称控股股东未授权任何第三方行使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情形。目前案件已立案,尚未开庭,涉案金额为零,对公司损益无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