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补缴税款的公告)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华菱湘钢和华菱涟钢因环保税事项自查,需补缴2018年至2023年期间环境保护税36,495.06万元及滞纳金29,239.12万元,合计65,734.18万元。其中部分金额已纳入公司三季度报表。税务监管部门认为煤焦油销售过程中转运手续不完善,应缴纳环境保护税。公司积极配合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但未能取得所有客户所在地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的证明文件,最终按要求完成补缴。该事项不构成前期会计差错,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