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了委员会的组成、职责、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研究选任标准与程序,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审议。细则明确了会议召集、通知、表决及记录要求,并规定委员连续两次缺席会议且未委托他人,应予更换。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