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情形的处理方式。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后生效,特殊情况需继续履职至新任就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按劳动合同规定执行。离职人员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移交,涉及重大事项的可启动离任审计。离职后两年内仍需履行忠实义务,保密义务长期有效。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违反规定造成公司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