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该细则明确了审计委员会的组成、职责、决策程序及议事规则等内容。审计委员会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对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聘用、财务负责人聘任等事项进行审议并提交董事会。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向董事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