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就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12月31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并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李云南、杨林峰、薛俊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张莉、初宜红、吴海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