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瑞茂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2025年12月制定))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明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在信息披露方面的责任与义务。公司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事务。相关人员须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严禁在未公开前通过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形式泄露定期报告或重大事项内容。未经董事会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代表公司对外发布未披露信息。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制度,严控信息泄露,防止内幕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