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天津市中心城区四座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付费周期调整工作备忘录〉的公告)
2025年12月31日,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与天津市水务局拟签署《天津市中心城区四座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付费周期调整工作备忘录》。此前,公司已于2025年12月16日收到历史应收账款19.89亿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天津市中心城区津沽等四座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应收账款(含长期应收款)预计约为25亿元(未经审计)。本次备忘录将原特许经营协议中的付费周期由“月结”调整为“月计量、年结算”。具体为:每月25日为计量日,天津市水务局在收到月度计量单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于每年12月20日前核定上一年9月25日至当年9月24日的年度服务费账单,先行拨付不低于核定金额30%的款项,剩余部分于次年6月底前付清。付款前提为公司提供合规票据。该备忘录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构成原有特许经营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补充部分。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经审计师确认,此次调整不影响收入确认方式,对公司收益无重大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