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关于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4名,代表股份占比32.06%;网络投票股东3425名,代表股份占比1.34%。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