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会的职权、召开程序及相关规定。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决定注册资本增减、修改公司章程等职权。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特定情况下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可提议召开。会议通知须提前21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议程及提案等。股东可现场或通过网络方式参会并表决,表决实行记名投票,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决议分为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聘请律师对会议召集程序、出席资格、表决结果等出具法律意见。规则还规定了提案提交、会议主持、计票监票、会议记录保存等具体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