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终止实施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续保“董责险”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等议案,各项议案均已获得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