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规则)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协助董事会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与标准,对拟任人选的任职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并研究、拟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办法和薪酬方案。委员会成员应不少于3名,独立董事占多数,主任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表决需过半数委员通过。涉及个人评价或薪酬讨论时,当事人及相关人士应回避。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聘请外部专家提供独立专业意见,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委员会须定期与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沟通,确保决策信息充分。本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在公司网站及上市地交易所网站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