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以“中州证券”名义开展业务)董事会设立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激励措施,监督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并对董事及高管的选任标准、任职资格、继任计划等提出建议。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名董事,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且至少含一名不同性别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还负责审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股份计划事项及董事服务合约的公平合理性,并协助编制董事会技能表,推动董事会多元化政策落实。相关工作规程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原规程同时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