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及使用效率。办法适用于通过境内证券市场发行股票或其他股权性质证券所募集的资金,明确募集资金需存放于专项账户,实行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应按发行文件所列用途使用资金,变更用途须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并披露。暂时闲置资金可用于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但需满足安全性、流动性等要求,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超募资金应优先用于在建或新项目、回购股份等,具体使用计划需在募投项目结项前明确。董事会负责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与重大事项审批,经管会负责执行。办法还规定了信息披露、持续督导配合义务,并明确了违规责任。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办法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