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滨化股份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及监督。募集资金需存放于专户,不得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变相改变用途。使用募集资金需履行审批手续,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但须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投向变更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并由保荐人发表意见。公司董事会应每半年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出具鉴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