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收到2024年度江苏永之清部分业绩补偿款的公告)
永清环保实际控制人刘正军及其夫人因江苏永之清2024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需补偿73,226,153.24元。截至公告日,公司已收到部分补偿款26,000,000元。补偿款支付进度未完结,实际控制人将继续筹措资金履行剩余补偿义务。该事项不影响公司2024年度损益及控制权结构。公司将继续督促承诺方履责并及时披露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