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拟于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日(星期二)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代表委任表格)
本文件为锦艺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565)就拟于2026年1月20日下午三时正在香港中环康乐广场1号怡和大厦4610-4619室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发出的代表委任表格。股东可委任大会主席或指定其他人士作为代表,出席大会及就决议案进行表决。本次大会将审议一项普通决议案,即批准、确认及追认召开大会通告所载之租赁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股东须在决议案旁的相应栏位标注“√”以表明赞成或反对意见;若无指示,受委任代表可自行酌情表决或弃权。本代表委任表格须由股东或其书面授权人签署,并最迟于大会举行时间48小时前送达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方为有效。已提交委任表格的股东仍可亲自出席大会并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