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薪酬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永安國際有限公司(股份代號:289)薪酬委員會根據董事會於2005年6月30日決議成立。委員會由至少三名成員組成,大部分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主席由董事會委任並須由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秘書由公司秘書或董事會另行委任。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法定人數為兩名成員,會議可透過親身出席、電話或視訊形式進行。委員會職責包括就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的薪酬政策及架構提出建議;檢討並批准高級管理層薪酬建議;建議執行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的薪酬待遇,包括非金錢利益、退休金及賠償;考慮可比公司薪酬水平及職責負擔;確保執行董事薪酬與企業及個人表現掛鈎;禁止向獨立非執行董事授予與業績掛鈎的股權酬勞;審核終止職務的賠償安排是否合理;防止董事參與自身薪酬釐定;審閱股份計劃事宜;確保年報披露薪酬政策及高級管理層酬金;每年檢討職權範圍有效性。委員會主席或成員須出席股東週年大會回答薪酬相關提問。職權範圍須於聯交所及公司網站公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