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不超过19.48亿元,用于静电吸盘项目、靶材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静电吸盘项目由两家全资子公司联合实施,靶材项目将在韩国投资建设生产基地。公司已就募投项目完成相关备案、环评等审批程序,部分项目使用租赁厂房。前次募投项目存在延期及未达预期效益情况,本次再融资具备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