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该细则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细则明确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包括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行使监事会职权等。审计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委员会需定期召开会议,对财务报告、聘任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交决议。公司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协助委员会履职。